中心公告
有关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国家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22 11:42 浏览次数:3487 来 源:总裁办
新华网北京2015年12月22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2015年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十六)加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2016年3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部长通道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将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调动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积极性,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方面的问题。
申长雨说,中国现在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但是如何利用好知识产权是今后的重点之一。他说,首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的改革,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机制,从根本上调动权利人实施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快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的建设,为知识产权的应用提供良好的平台,实现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质押融资等一系列工作;三是,和相关部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调动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积极性,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方面的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
2017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其中十五条,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
国家和地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技术转移早期项目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试点,鼓励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内部投贷联动试点和外部投贷联动。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试点优惠政策。
十六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
完善适应新经济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释放激发创新创业动力与活力。加强对技术转移过程中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研究建立当然许可等知识产权运用机制的法律制度。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推广技术调查官制度,统一裁判规范标准,改革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优化专利和商标审查流程,拓展“专利审查高速路”国际合作网络,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采取重大措施指出第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
2018年4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发布,中提到将设立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科创新管理制度和国际科技合作机制,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
2018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外籍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求、放宽人才中介机构限制。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将取消银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等金融开放措施在自贸区内进行优先落地。鼓励、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印发,其中《推进计划》明确鼓励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雄安新区探索和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
2019年2月18日电充分发挥香港、澳门、深圳、广州等资本市场和金融服务功能,合作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大力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依托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平台。支持香港私募基金参与大湾区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型科技企业进入香港上市集资平台,将香港发展成为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融资中心。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知识产权交易,促进知识产权的合理有效流通。充分发挥香港在知识产权保护及相关专业服务等方面具有的优势,支持香港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2019年2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也印发了《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生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其中金融方面措施包括: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依托适合自身特点的账户体系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鼓励、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信和项目背景,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
2020年4月21日《广东知识产权证券化蓝皮书发布》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巨峰在发布会上表示,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基于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信托等金融形式,以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全不同的形态批量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打开了更便利的新型融资渠道。特别是知识产权证券化采用打包证券化融资的形式集合若干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对缺乏传统抵押物的中小企业进行批量化融资,一个证券化产品会给多家中小企业集合融资,让多家企业受益,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020年5月7日,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拓宽创新主体融资渠道。推动商业银行落实单列信贷计划和放宽不良率考核等政策,丰富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推动专利、商标质押政策互通,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评估、保险、担保等有关费用财政补贴力度,完善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提高金融机构风险容忍度,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积极复制借鉴现有成熟经验,以产业链条或产业集群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支持构建底层知识产权资产;完善知识产权证券化配套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建设海南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在知识产权转让、运用和税收政策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加强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交易、存证等方面应用,探索适合自由贸易港发展的新模式”,为海南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明确了创新的方向,注入了强大的动力。据悉,本次研讨会将以主题演讲、圆桌论坛等形式,共话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机遇、挑战和路径,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将作关于国际化知识产权交易生态体系建设的主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