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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被“山寨”消费者难分真假
发布时间:2014-10-10 10:18 浏览次数:3874 来 源:东方网
是傍名牌,还是新开的分店?近日,有市民致电深圳商报热线反映称,福田区商报路新开的“润园椰子鸡”与连锁品牌“润园四季”经营项目雷同且名称相似。市民对此表示质疑,商家是否故意制造雷同广告招牌欺骗引诱消费者?
近日,记者来到市民反映的餐饮店门口看到,店门上方一块黄色木质招牌镶着一行“润园椰子鸡”的白色大字,左侧还有一小竖“金旺角”的字样。大门一侧堆放着数十颗硕大的椰子,由于午餐时间已过,店内两名服务员坐着休息。经记者询问,一名服务员透露,该店属景田北街“椰林润园椰子鸡”的分店,于今年8月31日新开张。而该店是否与“润园四季”椰子鸡有关联,该服务员表示并无任何关联,只是食材方面较相似。
记者发现,店里未悬挂任何经营许可的有关证件。如“润园椰子鸡”进行注册,会否对已注册的“润园四季”造成混淆?为此,记者拨打了12315进行了解,据市场监督管理福田分局服务热线称,私营公司、门店或企业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同行业公司企业注册相同或相似名词,一般经营者在申请商标时,注册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注册名称进行搜索,如查询到已有被注册记录,申请将不予以批准。
随后,记者联络市场监督管理福田分局莲花所,将市民反映问题及记者走访情况进行说明。一名黄姓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经执法队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了解,现已要求经营者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及相关有效证件,但该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单位名称仍属前身经营沙锅粥的“金旺角”,而“润园椰子鸡”仅作为店内特色经营的项目之一。记者追问该店是否涉及傍名牌欺骗消费者,黄先生表示,是否涉及到傍名牌侵权,需由连锁品牌经营者自主提出再作调查。
火锅店被山寨,消费者难辨真假,最后吃亏的依旧是消费者,“本来就奔着品牌去的,没想到是‘克隆’的!”对于这一情况,“润园四季”公司负责人表示,常有顾客向各门店抱怨称遇上与“润园四季”相似的门店,有顾客消费后感觉上当。对于同行业的模仿竞争,公司对此也无能为力,除非出现完全套用“润园四季”商标的门店,公司才有权走法律途径起诉其假冒品牌。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刘小前律师介绍,商家在广告招牌上增加未登记的其他名称,这种情况属“打擦边球”的行为,具体情况需向工商部门了解。对于使用雷同名称是否涉及侵权的问题,需根据商标使用是否容易误导广大消费者来判定,如消费者不易被误导,个别字词还是允许使用的,最终是否侵权需由法院认定。